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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器材借用方式※
地點:T701多樂系辦公室
借用/歸還時間:每週二 上午10點~12點 請洽 陳欣法 同學每週三 下午 2點~ 5點 請洽 陳欣法 同學※請注意:其餘時段無法受理
1. 借用器材前,請先準備好申請表與一張附照片之證件2. 申請表請於3日前先讓保管人孫志誠老師簽名,未依規定者恕不受理3. 請務必於期限內歸還,若無故兩次延遲將被列入黑名單,不得再借用4. 借用時請現場檢查器材狀況,借出後損害或遺失一概由借用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