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臺科技大學多媒體與電腦娛樂科學系
畢業專題施行辦法
110.5.19系務會議審查通過
109.9.23系務會議審查通過
第 一 條
依據南臺科技大學多媒體與電腦娛樂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大學部學生專業實務能力積點課程實施辦法」制訂「畢業專題施行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作為本系大學部實施畢業專題之準則。
第 二 條
畢業專題總指導老師由當屆畢業班導師分別擔任總指導老師及副總指導老師,負責統籌與督導該屆畢專之相關事宜。
第 三 條
畢籌會由當屆學生選派人選擔任幹部,協助本系處理畢專之相關事宜。
第 四 條
專題作品主題需從下列分類之中擇一製作:
一、
能於PC、行動裝置、家用主機、VR等平台執行之遊戲類。
二、
互動多媒體、動畫、漫畫、影視特效等非遊戲類。
第 五 條
為配合展覽設立形象宣傳組,其成員須提供相關作品由系主任審核後得以組成,負責對外宣傳本系與專題展覽之主視覺、展場規劃與展覽互動設計、專刊編輯、數位行銷、線上展暨形象互動網頁…等,若無合適組成則由畢籌會幹部推派人選執行之。
第 六 條
畢業專題小組應達成下列事項,其大四專題修業成績始得及格:
一、
以畢業專題作品完成報名本系列之管制競賽。若有臨時列入或取消者由總指導老師發布之:
(一)
南臺科大校內展
(二)
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實務專題製作競賽暨成果展
(三)
放視大賞
(四)
青春設計節競賽
(五)
新一代設計展競賽
(六)
文化部A+文資創意季設計競賽
(七)
巴哈姆特ACG大賽
(八)
K.T.科技與人文科技藝術創意競賽
(九)
育秀盃創新獎
二、
每組應於校外展覽前繳交畢業專題作品之文件檔案。依下列六項將資料編號上傳至指定雲端網址,雲端與資料夾由畢籌會公告:
(一)
每月至少2次與指導老師之討論會議記錄(pdf檔)
(二)
專題原始檔(請註明軟體使用版本)
(三)
專題完成檔(執行檔、播放檔)
(四)
專題完整企劃書(80mb以內pdf檔)
(五)
30秒、1分鐘、3分鐘三種片長宣傳影片(1920×1080、Mp4)
(六)
第六條第一項所列之管制競賽至少五項之報名資料(pdf檔)
第 七 條
指導老師與分組
一、
每組須至少一位系上專任老師擔任指導老師,擔任主指導以2組為限,擔任副指導則不在此限。未決定指導老師的組別,由系主任或總指導老師協調安排。
二、
每組人員組成可以是同屆而不同班級之同學,人員數可為1~6人。
三、
國內、外全學年實習生、人培室實習生均須參與畢專製作。
四、
更換組別或拆組以一次為限,且須於三審之前申請完畢。
第 八 條
審查方式
一、
畢籌會依本辦法所列之審查時序辦理審查,總指導老師可視各組進度掌握之狀況臨時增加審查,有任何變動將另行通知:
(一) 110/06月中:一審(概念審查)
(二) 110/09月底:二審(原型審)
(三) 110/12月初:三審(進度審)
(四) 111/02月底:四審(決審)
(五) 111/04月中:五審(校內展)
二、
各組在每次審查過後進行組內互評,提交於指導老師。
三、
於專題審查四審(決審)時決議,能否代表系上參加校外展之組別,經系務會議決議後決定參展組別,通過篩選之組別須參加下列展覽,若有臨時列入或取消由總指導老師發布:
(一)
放視大賞
(二)
青春設計節
(三)
新一代設計展
(四)
A+文資創意季
四、
各組須於校內展之前或各競賽報名前,完成專題海報送審、專題作品FB粉絲專頁、30秒影片、5分鐘介紹影片送審。未完成之小組扣校內展成績40分。
五、
本系依據校內展審查成績評選多樂之星獎項並擇期頒獎,包含最佳遊戲奬、最佳創新奬,最佳技術奬、最佳美術奬、最佳敘事奬。
第 九 條
審查缺曠處理
一、
各審查須全組員出席簽到,若1人未出席則扣該組該次審查總分2分,若因公、喪假或重大傷殘疾病不克出席則不扣分,國內實習生須返校出席,國外實習生則不必出席。
二、
若非不可抗拒因素整組缺席審查,該次審查小組成績以0分計。
三、
審查請假須於提報前將請假單經指導老師簽名後繳交至畢籌會。
第 十 條
大四專題上下學年成績計算方式為小組審查佔60%,上學期以二審、三審平均計算,下學期以四審、五審平均計算;指導老師佔40%;總指導老師可依據參展表現在總分斟酌加減20分。
第 十一 條
校內外各展覽參展規範
一、
為使展覽順利進行,每位同學皆須參與畢籌會事務,惟運輸組與場布組各組至少推派一位代表參加。
二、
參與審查、校內展、校外展須遵守畢籌會公布之穿著。
三、
校內展為全部畢業專題製作之小組皆須參加。
四、
校外展若有原排名外之組別入圍競賽,則可優先參展,展場空間再予以協調規劃,參展組別必須配合協調。
五、
畢業專題審查時期至校外各展覽時間,個人行為如有重大違規而有損校譽,將提報系務會議懲處,嚴重者畢專成績以0分計算。
第 十二 條 專題作品若有侵犯智慧財產法院公開之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的疑慮,將提報系務會議懲處,嚴重者畢專成績以0分計算,並於參展前簽署保證書。
第 十三 條 本屆因應提升畢業班向心力與彼此交流之初衷,將辦理畢專系列活動如:概念發想工作坊、專題討論會、遊戲反饋工作坊。參加證明提交於各組指導老師。
第 十四 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應遵照本系相關規定辦理,本系保有修改之權利。另補充之細節由畢籌會制定。
第 十五 條 本辦法經公告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