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學部日四技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107學年度起在學學生適用)
本校日四技之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於107.06.03修正通過,重要修正內容如下:一、適用對象:107學年度起日間部四技所有在學學生(含延修生)二、本校日間部四技英語系國家外籍生及全英語學位學程學生不受本辦法之規範。三、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取得方式:(一) 自行報考本校規定之各類校外英語檢定,檢定成績達本校之通過標準。無論是否通過標準,請於取得成績單之30日內持正本及影本一份繳交至語言中心辦公室(W806)登錄。各學年度入學之校外英語檢定通過標準請至:https://lc.stust.edu.tw/tc/node/test查詢(二) 報考本校自辦之南臺全球英語測驗:非英語系學生限大二(含)以上學生皆可報考,惟應用英語系學生不能以南臺全球英語測驗做為取得外語能力檢定0學分之成績標準。各系通過標準及每學期南臺全球英語測驗之報名資訊請至語言中心網頁查詢。(三) 非應用英語系學生得以修習東南亞語言之基礎級(3學分)與進階級(3學分)共6學分之課程,且兩門課之學期總成績皆通過及格標準者,可抵免「外語能力檢定」。- 大四畢業前修滿東南亞語言基礎級及進階級學分並可申請抵免者,請於本校規定的辦理學分抵免時間內填妥學分抵免單至語言中心申請抵免。
(四) 暑修「外語能力課程」(3學分)- 非英語系學生暑修資格:大三第二學期結束前或大四第二學期結束前報考正式英檢測驗(南臺全球英語測驗可計入次數)共計已達2次以上,但取得之成績皆未達本校認可之通過標準者。
- 應用英語系學生暑修資格:大三第二學期結束前或大四第二學期結束前報考正式英檢測驗(南臺全球英語測驗不可計入次數)已達3次以上,但取得之成績皆未達本校認可之通過標準者。
- 應用英語系學生不得選修他系開設之「英文能力課程」。
完整之外語能力檢定實施辦法請至本校行政章則彙編平台下載:https://goo.gl/p3c3Yn外語能力檢定相關問題請至語言中心辦公室詢問
發布日期:
2018/09/03
發布人員:
黃美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