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上學期進行職場見習(80小時),至今尚未繳交職場見習證明書表單之同學請注意!請於本週五(107年3月2日)下班前提供「職場見習」證明書(須蓋有實習機構與實習主管章,心得要先給指導老師審核簽名)至系辦。
另,欲申請106學年下學期職場見習(80小時)者,本次實習期間為107/4/1~107/6/30,請於3/2(五)下班前繳交職場見習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資料,經導師簽名後送至系辦辦理會議審查。
※未如期繳交致使職發中心不受理者,請自行負責!
相關表單請至職發中心網頁下載最新版本使用:http://cda.stust.edu.tw/tc/node/PracticeDownload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