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友會
系友會
成立宗旨
本會成立宗旨 :
一、聯繫系友感情
二、加強系友聯系與合作
三、協助「南臺科技大學多媒體與電腦娛樂科學系」發展(以下簡稱多樂系)
四、協助系友求職服務工作說明
五、服務社會
組織章程
南臺科技大學多樂系系友會組織章程
98.10.01南臺科技大學多樂系系友會成立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定名為南臺科技大學多樂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 本會以增進系友情誼,整合系友資源,提供系友就業資訊等服
務,輔助學弟妹之學業及未來生涯規劃,並協助母系之發展為宗旨
第二章 會員及其權利與義務
第三條 凡於南臺科技大學多樂系歷屆各學制〈含日夜間部及專班〉大學部及研究所畢〈肆〉業者,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 凡於本系修習學分之學分班學生得為本會會員
第五條 本會會員有發言、表決、選舉、被選舉及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
第三章 組織
第七條 本會另設執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執委會),負責統覽系友會各項事務
第八條 執委會組織包括會長一人,副會長一至二人,執行幹事若干,系主任或副主任、系學會會長或副會長、歷屆畢業各班代表若干人為當然委員
第九條 執委會會長,由歷屆本系畢業生推選之,任期一年。另設副會長一至二人,由會長任命。會長因故未能視事時,由會長指派副會長代行其職務
第十條 執委會設幹事若干人,協助會長實際執行會務,負責系友會通訊、邀稿、編纂、管理財務收支、活動策畫等事宜,幹事由會長任命之
第十一條 執委會會長職權:召開會員大會並擔任主席,平時並綜理系友會各項事務
第十二條 執委會職權: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審查本會章程修正案、審查預算及決算事項、畢業班級聯絡人,負責通聯資料收集以及其他有關會務事項
第四章 會議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原則於每年校慶期間舉行
第十四條 執委會各項會議之議案均以出席人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之,未規定事項悉以內政部訂定之會議規範為準
第五章 經費
第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為學校補助,本系捐助,系友或外界捐款及各項活動之募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會各項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十七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修改亦同
系友會聯絡資訊